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D.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