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A.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的相邻权
C.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D.业主的管理权
A.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的相邻权
C.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D.业主的管理权
A.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B.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C.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公开建筑物收益和支出账目
E.业主对外租赁专有建筑物
A.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等所有权的规定
B.土地承包经营买卖权、建设用地拥有权、宅基地拥有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规定
C.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D.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以及占有的规定
A.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不需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B.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应当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决定
C.业主对于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D.业主即便放弃共有部分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其共有义务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C.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停车位的除外
D.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A.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B.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C.建筑区划内的绿地根据规定均属于业主共有
D.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A.它是集所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于一身的权利
B.它是按份共有权
C.它属于用益物权
D.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E.它的权源是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占有制度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B.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C.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D.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E.物业服务企业财务情况
A.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对私有部分的所有权
C.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D.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权
E.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