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若因违法而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该
A.二年之内
B.三年之内
C.五年之内
D.此后永远
A.二年之内
B.三年之内
C.五年之内
D.此后永远
A.资格证书每三年续展登记一次
B.资格获得者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一年;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两年
C.因有情节严重的买卖书号行为而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D.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获得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逾期一律不予登记
E.已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变更出版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A.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B.担任责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初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C.到岗已满2年而仍未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D.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
E.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5年续展登记一次
A.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至少12天(或72学时)
B.每年向出版行政部门递交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
C.每三年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力、理一次登记手续
D.每三年至少发表一篇有关出版学或编辑学研究的论文
E.每三年有一次年度考核等级在“良好”以上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教师受聘为学习班授课取得的课酬所得
C.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
实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后,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持有():
A.初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B.中级或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C.学士学位证书
D.硕士学位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须()才能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A.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两年
B.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四年
C.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D.在2001年8月前已经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A.若个人发表一篇作品,出版单位分三次支付稿酬,则这三次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B.若个人在两处出版同一作品而分别取得稿酬,则应分别单独纳税
C.个人的同一作品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别征税
D.若因作品加印而获得稿酬,应就此次稿酬单独纳税
A.“三校一读”是书刊校对次数的下限,不可随意减少
B.责任校对只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不参与各校次的具体校对
C.终校不可由专业技术职务低于中级的专业校对人担任
D.责任校对必须由具备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
E.重点图书、工具书应相应增加校次,以确保图书质量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并予以改正或弥补。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对印刷复制单位和发行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为了加强对出版物质量的管理,新闻出版总署于2004年颁布了修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这个规章主要针对图书出版工作,与其他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无关。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版行政部门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施一定奖惩措施。
出版业的人力资源包括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人员。按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分为编辑人员、技术编辑人员、发行人员三类。一般来说,取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并可以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新进入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出版专业高级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