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 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 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包括()
A.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B.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D.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 卖给第三人
ABC
A.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B.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D.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 卖给第三人
ABC
A.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方的事实
D.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A.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B.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该合同效力待定
C.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D.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A.反要约
B.要约
C.要约邀请
D.承诺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B、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就是要约
C、一般而言,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D、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A.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3,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B.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C.在试用买卖中,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D.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购房人查询楼盘的基本情况
B.购房人与商品房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C.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
D.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
E.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A.合同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买受人小叶按实结算房价
B.合同可以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小叶有权不退房,并且不需要补交房价款
C.合同可以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小叶如不要求退房,应补交房价款
D.合同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小叶无权要求退房,只能补交房价款
A.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出租人应承担责任
B.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租人可以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C.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承担责任
D.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不论是否登记,均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A.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间内进行检验
B.出卖人依照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不一致的,应当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C.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D.关于标的物的检验情况,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