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查验实体移交记录》,由承建单位、()、物业三方共同签署
A.监理单位
B.项目地产
C.设计单位
D.成本部门
B、项目地产
A.监理单位
B.项目地产
C.设计单位
D.成本部门
B、项目地产
A.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B.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C.查验、交接记录
D.与承接查验有关的其他资料
A.业主房屋产权清册等相关资料
B.物业承接查验记录
C.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D.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物业在承接查验时,应由()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
A.开发商
B.建设单位
C.业主
D.业主委员会
A.①→②→③→④
B.②→①→③→④
C.④→②→①→③
D.④→①→③→②
A.竣工图
B. 竣工决算
C. 工程总结
D. 实地查验建筑安装工程实体
E. 考核投资效益
A.未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B.在物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未向建设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C.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
D.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向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报告
A.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B.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C.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D.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
A.不公示其营业执照、信用信息和服务咨询投诉电话,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的,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布其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B.不公示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C.不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或者水、电等公共能耗情况,或者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D.不公示电、水、燃气等收费标准,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