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A.10
B.15
C.20
D.30
A.10
B.15
C.20
D.30
A.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B.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C.查验、交接记录
D.与承接查验有关的其他资料
物业在承接查验时,应由()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
A.开发商
B.建设单位
C.业主
D.业主委员会
A.三十日
B.六十日
C.九十日
D.一百二十日
A.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维护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权益,避免矛盾纠纷
B.可以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对建设单位的越权行为予以处分
C.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高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D.可以弥补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
E.在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接时进行承接查验,有利于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A.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接管验收申请,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及时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时间验收
B.应严格按照接管验收标准进行查验,验收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
C.房屋接管交付使用后,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查明原因
D.承担协议范围内的代修、保修职责
A.不公示其营业执照、信用信息和服务咨询投诉电话,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的,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布其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B.不公示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C.不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或者水、电等公共能耗情况,或者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D.不公示电、水、燃气等收费标准,由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A.未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B.在物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未向建设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C.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
D.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向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