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已有某些信件办公桌上,并顺手拿过笔在“收件人”处签了字。打完电话,她匆匆把所有信封都剪开了,忙乱中一封信被剪掉了回信地址一角,她并未在乎。这时,她抽出所有信纸,放在一边,而把所有信封放在了另一边,并开始阅读邮件。当阅读到写有:“亲爱的红:……”一封信时,她意识到拆错了信,匆匆将信装进一个信封,并用胶水粘了起来。在解决其他信件时,其中有一封急件,觉得应当由上司回信,她把几封信混在一起放在上司办公桌上。这时,上司把写有美国地址英文名片,让她打印一份寄往美国,邹某按照以往写信习惯,把收件人地址、姓名打印在信封上面,把公司地址打印在右下角。
你认为邹某解决邮件是否对,为什么?请讲出理由并阐明对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