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6日,某建筑公司工人张某在施工中不幸从楼顶跌落,经抢救无效身亡。该公司曾于2003年7月23日向保险
该笔保险金应归谁所有?
该笔保险金应归谁所有?
A.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2003年5月1日起算
B.2003年5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C.2004年3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D.2004年9月5日张某的请求权已经超出诉讼时效
A.人身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单尚未签发
B.人身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9月17日是周六,不在保险合同期限内
C.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因为投保人填写了保险单,业务员刘某收取了保险费并出具了保险公司专用收据
D.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但由于保险单未签发,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义务,要退还保费
A.G建筑公司可以拒收,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G建筑公司如果拒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C.C建筑公司可以拒收,必须由张某支付这批钢材款
D.张某与H钢材厂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A.7月2日
B.6月16日
C.7月16日
D.6月1日
A.6月1日
B.6月16日
C.7月2日
D.7月16日
A.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
B.200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
C.2001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
D.2001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10日
某商务大厦工程,建筑面积约45350m2,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桩箱复合基础。由某建筑集团一公司中标承建。2006年9月26日,根据管理人员安排,民工李某等4人,使用井字架高车自地面往5层运内墙板,当4人抬一块内墙板刚刚放置在井字架高车的吊篮上时,上方突然掉下一扇钢筋焊制的防护门,将民工李某砸倒,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调查,焊工王某、林某2人正在8层焊接防护门,防护门摆放在安装位置上后,王某本应用手扶持等待焊接,但未等焊接也未采取固定措施的情况下便将手松开,导致防护门坠落,砸到正在下方作业的民工李某。管理方面,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不力,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不到位,职业健康安全交底不细致;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有漏洞,全局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差,交叉作业的防护不到位。问题:(1)本工程中的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2)简要分析造成这起物体打击事故的原因。(3)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4)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后应如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