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否
否
A.收购
B.合并
C.分立
D.发行股份或回购股份
A.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全面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价格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B.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全面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C.市公司收购中,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上市公司8%的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年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应披露详式权益变动书。
D.甲通过参加法院举办的拍卖会获得乙上市公司11%的股份,成为乙第一大股东,甲应披露详式权益变动书并聘请财务顾问。
E.对上市公司全面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价格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Ⅰ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Ⅱ前12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Ⅲ不存在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
Ⅳ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与协议收购中向证监会提交的相同的文件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A.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20%的股份,甲公司未因此次收购成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需就此次股份收购事宜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B.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30%的股份,则应当以要约方式进行
C.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30%以上的股份,则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D.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20%以上的股份,则超过2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A.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B.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D.未来12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E.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
A.同一控制下,向大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以下情形中,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有()。
Ⅰ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收购前后均受丙公司控制,收购未导致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Ⅱ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某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Ⅲ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Ⅳ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Ⅴ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1%的控股股东,继续增持1%的股份
A.Ⅰ、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Ⅱ、Ⅲ、Ⅴ
E.Ⅰ、Ⅲ、Ⅴ
A.30%
B.50%
C.60%
D.80%
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事实发生之次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Ⅱ、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的,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
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不需要予以公告
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依法进行报告或公告的,在买入股份后的18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和公告期限内,一律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A.Ⅱ
B.Ⅱ、Ⅳ
C.Ⅲ、Ⅳ
D.Ⅰ、Ⅱ
E.Ⅰ、Ⅴ
Ⅰ 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Ⅱ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Ⅲ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Ⅳ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Ⅴ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Ⅳ
B.Ⅰ、Ⅱ、Ⅲ
C.Ⅰ、Ⅱ、Ⅴ
D.Ⅱ、Ⅲ、Ⅳ
E.Ⅲ、Ⅳ、Ⅴ
A.某国有企业,属于省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某中央企业通过受让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B.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超过30%,12个月内增持2%
C.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不转让
D.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企业之间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