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雨期施工时,基坑(槽)需全段开挖,尽快完成
B.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标高以上预留15~50Cm的土层由入工挖掘修整
C.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mm,以利于土方开挖
D.当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30Cm的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A.垫层混凝土在验槽后应随即浇灌,以保护地基
B.砖基础施工工艺流程:测量放线—基坑开挖,验槽—混凝土垫层施工—砖基础砌筑
C.砖基础中的洞口、管道、沟槽等,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宽度超过900mm的洞口上方应砲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D.基础砌筑前,应先检查垫层施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在清扫垫层表面,将浮土及垃圾清除干净
A.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B.开挖深度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C.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D.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E.开挖深度超过10米(含10米)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按建办质[2008]31号文的规定,深基坑的范围是()。
A.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C.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及桩基础工程
D.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及桩基础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