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0年11月11日
B2011年1月21日
C2011年11月11日
A.部分赔偿,因为事故发生在保险观察期内
B.部分赔偿,因为无人看守违反了保证内容
C.不赔偿,因为无人看守违反了保证内容
D.全部赔偿
A.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2005年3月成交,成交价格为600万元,位于同一工业区
B.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2007年1月成交,成交价格为750万元,位于20公里外
C.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2007年3月成交,成交价格为7500万元,位于同一工业区
D.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2007年3月成交,成交价格为680万元,位于同一工业区
A.项目班子副职待遇
B.项目班子正职待遇
C.项目中层正职待遇
A.玄武湖乡红光农业生产合作社
B.燕子矶人民公社
C.栖霞山人民公社
D.栖霞区十月农业合作社
A.1998年1月1日
B.2007年10月28日
C.2022年1月1日
D.2022年4月1日
A.1998年1月1日
B.2007年10月28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8年4月1日
甲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与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①甲公司2007年1月20日购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 000 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0%。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 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006年12月31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100 000 000元。
②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0 000 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 000 000元。2007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 4 000 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资本公积1 200 000元。
③2008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分派3元,甲公司可分派到1 500 000元。
④2008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⑤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所持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5 000 000股,每股出售价为10元,款项已收回。
要求:
对甲公司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做出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