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
B.小型、微型企业
C.中型企业
D.扶持对象
A.中小企业
B.小型、微型企业
C.中型企业
D.扶持对象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合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核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A.电话通知
B.邀请函形式
C.公开方式
D.非公开方式
A.电话通知
B.邀请函形式
C.公开方式
D.非公开方式
A.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日内向釆购人的主管预算单位投诉
B.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0个工作日日内向采购人的主管预算单位投诉
C.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釆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D.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文件中相关术语的意思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A.供应商A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自身为小微企业,类别为商务服务业
B.供应商A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自身为小微企业,类别为服务业
C.供应商A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自身为大型企业,类别为商务服务业
D.供应商A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A.对釆购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
B.对于釆购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C.在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下,可以终止釆购活动。
D.中标、成交供应商己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A.签订前
B.履行中
C.履行结束后
D.验收后
A.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在原供应商处再次追加采购原采购金额10%以下的同类货物
B.釆购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提供培训
C.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外地考察、调研,并承担费用
D.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供应商另行赠送中标金额5%的设备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