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17年3月1日,王某对在汉中市某调味品批发部购买的碘盐送检,检验结果显示该碘盐实际并不含碘。

随后向汉中市食品药监局举报该店销售不合格碘盐。该局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及受理环节的处置要点。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2017年3月1日,王某对在汉中市某调味品批发部购买的碘盐送…”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李某租用王某的私房,订约时规定李某应在每月的最后一天交纳下月房租。但自2016年8月31日起,李某连续拖欠4个月的房租,当年年底,李某搬出此房。

2017年3月1日,王某找到李某要求其交纳所欠的房租,李拒绝未交。当年7月1日,王某因病住院,直至2017年10月10日才出院。一周后,甲乙两人去探望王某,王某托此二人帮助去找李某索要欠租。甲认为,根据法律,如果房主连续一年未去索要欠租,则欠租人有权不再交纳欠租。乙认为,虽然法律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王某2017年3月1日曾找李某索要欠租,到当年7月1日王某住院,只过了4个月,扣除王某住院的这段时间,王某出院之日算起还有8个月的时间找李某索要欠租。

问:(1)甲、乙两人的说法是否正确?

(2)王某请求保护其向李某索要欠租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7年3月,张某与妻子离婚;同年5月,与其共同生
活的儿子私人到日本经商办企业。张某对上述事项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直至2017年6月,有群众反映张某有关问题,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时,张某才向组织报告上述事项。问:张某是否违反《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业主肖某购买荥阳金地格林小镇的商品房于2017年3月5日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于2019年1月1日下发,则此房可以在2019年1月2日上市交易()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中国公民王某于2016年9月起以6万元的资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某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2017
年2月,该上市公司宣布实施每股0.8元的分红决定,王某在3月将上述股票以7万元的价格转让,王某上述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0

B.800

C.2700

D.2800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王某16岁,系某中学高二学生,但长得像成年人。2017年9月1日,王某用10万元人民币在某奢侈品商店买得某品牌钻戒一枚,欲送给其女朋友刘某作16岁生日礼物。王某与奢侈品商店所签钻戒买卖合同效力为()。

A.效力待定

B.有效

C.有变更可撤销

D.无效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投保人王某于2007年3月1日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万能终身寿险产品,其选择的死亡给付形式为固定风险保额,年缴保费a元,缴费期5年,且每年均购买了豁免保费附加险。在2009年3月1日,保单的账户价值为Y元,保单贷款P元。若王某在2010年3月3日遭遇车祸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他在2011年3月1日所缴纳的保费为()元。

A.a

B.P

C.0

D.Y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王某16岁,系某中学高二学生,但长得像成年人。2017年9月1日,王某用10万元人民币在某奢侈品商店买得某品牌钻戒一枚,欲送给其女朋友刘某作16岁生日礼物。奢侈品商店在出售钻戒的当天即知晓王某真实年龄,并于同日告知其父母,王某的父母应该在()内予以追认。

A.一个月

B.半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2017年3月1日,李女士向某区食品药监局反映,其在该局辖区某超市购买的新鲜“青菜”混有大量泥土,
其中两颗“青菜”部分叶子出现枯败情形,认为该超市销售混有异物、腐败变质的食品,请求该局依法查处。该投诉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李某是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2006年3月1日,李某与农民工王某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某
在施工期间每天的工资为5元人民币。由于王某并不清楚当地的工资水平,就同意井签订了这个合同。王某自2006年3月1日起开始工作,工作了一个月后,有人告诉他该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于是2006年3月2日,王某到人民法院去申请撤销合同,法院于2006年5月1日将该合同撤销,则()。

A.该合同自2006年5月1日无效

B.王某的一个月的工资将因合同被撤销而无法收回

C.合同自2006年3月1日无效,李某要对王某的一个月工作按照每天5元支付

D.合同自2006年3月1日无效,李某要对王某的一个月工作按照当地工资水平支付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某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日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会议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2,则该基金管理人可以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原有议题进行审议。以下可以确定为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期是()

A.2017年10月1日

B.2017年7月1日

C.2018年3月1日

D.2017年4月1日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