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4000元。公司
(1)请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1)请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A.12600
B.30000
C.59976
D.47376
A.甲公司应当与王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王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王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王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王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A.甲公司应当与王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王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王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王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王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求该公司2006年10月1日的承租人权益价值(房地产报酬率取8%)。
A.部分赔偿,因为事故发生在保险观察期内
B.部分赔偿,因为无人看守违反了保证内容
C.不赔偿,因为无人看守违反了保证内容
D.全部赔偿
A.49
B.46
C.49.2
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