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筑物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
A.抵押合同成立
B.产权证书交付
C.抵押合同生效
D.抵押登记
A.抵押合同成立
B.产权证书交付
C.抵押合同生效
D.抵押登记
A.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主债务履行时生效
B.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
C.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D.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E.使用权不明的财产不得抵押
A.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C.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原租赁合同无效
D.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可全额抵押
E.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
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后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中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第二年的6月1日)届至时不能还款。原告发现该土地上房地产公司设定了另一个未登记的抵押后,为避免抵押权实现受阻,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不同意,引发诉讼。人民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超过答辩期、举证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76、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中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E、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