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
A.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
C.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决定书作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D.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行政机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A.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状内容和材料是否完备以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B.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C.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分多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D.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A.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B.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C.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D.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应当提起上诉
A.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B.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C.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D.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A.人民法院发现该行政机关对张某的处罚的理由可能不成立
B.人民法院发现还没有超过张某履行义务的期限
C.人民法院发现根据法律规定该行政机关有执行权
D.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时距离张某起诉期限届满已8个月
A.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
B.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C.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D.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A.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B.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C.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可以口头通知赔偿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