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房屋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危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内容,其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的内容()。
A.组织保障措施
B.经济措施
C.技术措施、
D.监测监控措施
A.组织保障措施
B.经济措施
C.技术措施、
D.监测监控措施
A.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B.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C.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
D.专项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工艺技术是否满足要求
A.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B.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C.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D.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异型脚手架工程
A.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B.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
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D.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现场工程师
E.不少于2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
A.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B.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报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的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会等部门联合会审
C.专项施工方案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建设单位签字加盖公章
D.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应当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A.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B.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
C.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D.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E.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A.论证意见为通过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B.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中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C.论证意见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据论证审查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重新进行专项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论证,重新论证专家原则上由原论证专家担任
D.论证审查报告形成后,专家组应签字确认,并对论证审查报告负责。同时,当场向参会各方宣读论证审查报告,并移交施工单位
A.工程人员
B.技术人员
C.工程技术人员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重新履行
B.对修改部分履行
C.不再履行组织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