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入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入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某聋哑人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丁,聋哑人
C.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D.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A.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提请批准逮捕
B.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C.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乙
D.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乙一并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08—2—22,单)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A.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
B.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
C.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
D.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
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