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7年购买新设备,2008年该设备会计上计提折旧35万元,税法上允许计提折旧55万元,所得税
A.0万元
B.5万元
C.35万元
D.55万元
A.0万元
B.5万元
C.35万元
D.55万元
A.东湖公司2007年10月从母公司购买办公楼,并于当月启用,该办公楼自2007年11月起计提折旧,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东湖公司尚未取得该办公楼的产权证明
B.为保持某设备的生产能力,东湖公司对该设备进行修理和改造,发生80万元维修改造费,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C.因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东湖公司对于2007年5月启用的厂房暂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该厂房的竣工决算于2008年1月5日完成,其固定资产原值也相应自2008年1月起按决算金额进行调整并追索调整相应的累计折旧
D.东湖公司的某台生产设备因关键部件老化而经常生产大量不合格产品,因此,东湖公司对该设备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
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丙2万元购买费用
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与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①甲公司2007年1月20日购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 000 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0%。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 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006年12月31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100 000 000元。
②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0 000 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 000 000元。2007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 4 000 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资本公积1 200 000元。
③2008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分派3元,甲公司可分派到1 500 000元。
④2008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⑤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所持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5 000 000股,每股出售价为10元,款项已收回。
要求:
对甲公司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做出会计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A.0
B.5
C.25
D.55
2008年,甲企业将剩余的20%对外销售,乙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2007年甲企业因对乙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84万元
Ⅱ 2007年甲企业因对乙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
Ⅲ 2008年甲企业因对乙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16万元
Ⅳ 2008年甲企业因对乙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万元
A.Ⅰ、Ⅲ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E.Ⅰ
A公司建造一幢新厂房,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75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1月1日付息。
(2)除专门借款外,公司只有一笔其他借款,为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借入的长期借款9000万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每年12月1日付息。
(3)由于审批、办手续等原因,厂房于2007年4月1日才开始动工兴建,当日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工程建设期间的支出情况如下:
2007年6月1日:1500万元;
2007年7月1日:4500万元;
2007年10月1日:1000万元;
2008年1月1日:1500万元;
2008年4月1日:750万元;
2008年7月1日:800万元。
工程于2008年9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专门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全部存入银行,假定月利率为0.25%。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7年和2008年有关利息资本化、费用化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A.甲公司的要约于2008年5月1日生效
B.甲公司的要约于2008年5月4日生效
C.甲公司的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