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一下问题:(1)上述各债权人的那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数额共计多少?(2)上述债权中实际参加破产分配的数额是多少?
A.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
B.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C.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D.质权的设立不交付质物的占有,因而质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在抵押的场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则负有善意管理人的义务
A.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可以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B.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D.抵押权可以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A.项目的某些权利可以设定质押
B.财产抵押或质押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价值
C.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利不得对抗第三人
D.抵押与质押是一种以财产权对债务偿还提供保证的担保
A.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B.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E.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A.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C.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原租赁合同无效
D.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可全额抵押
E.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