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7日;7日
B.5日;7日
C.7日;10日
D.10日;15日
A.7日;7日
B.5日;7日
C.7日;10日
D.10日;15日
A.5
B.7
C.10
D.15
A.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口头告知申请人
B.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将相关材料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C.应当在7日内审查
D.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决定受理后,该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B.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六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C.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D.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B.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C.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D.所有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