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中一方为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供应商的,联合体视同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D.如果联合体违反政府采购合同,参加联合体的各供应商负连带责任
A.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中一方为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供应商的,联合体视同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D.如果联合体违反政府采购合同,参加联合体的各供应商负连带责任
A.联合体投标的,可以联合体各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B.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牵头人
A、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B、联合体当中至少一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条件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E、联合体内部的组成方可以单独以自己名义投标
A.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B.联合体各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即可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中标后,应选择其中一方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甲单位资质等级不够,可以与别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B.乙、丙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他们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丁、戊两家单位构成联合体,他们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提交招标人
D.己、庚两家单位构成联合体,他们就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各自对招标人承担责任
E.辛、壬两家单位构成的联合体,两家单位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A.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B.联合体应当由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成员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E)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默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B.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C.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D.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仍有效
A.联合体是由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的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以联合体进行投标,可以在资格预审后增减成员,仍然具有中标资格
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A.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B.一旦以联合体名义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增加或减少其中的成员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
A.该施工联合体应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确定等级
B.如果该施工联合体中标,甲、乙应就各自承担的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C.如果该施工联合体中标,甲、乙应就中标项目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破产,则甲应当承担原由乙承担的工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