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A.2017 年 7 月 1 日
B.2017 年 6 月 10 日
C.2017 年 1 月 1 日
D.2016 年 7 月 15 日
A、2017 年 7 月 1 日
A.2017 年 7 月 1 日
B.2017 年 6 月 10 日
C.2017 年 1 月 1 日
D.2016 年 7 月 15 日
A、2017 年 7 月 1 日
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D.其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 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Ⅱ、最近1年末净资产为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Ⅲ、金融资产为300万元的自然人
Ⅳ、慈善基金
Ⅴ、经行业协会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
A.Ⅰ、Ⅳ、Ⅴ
B.Ⅰ、Ⅲ、Ⅴ
C.Ⅰ、Ⅱ、Ⅴ
D.Ⅱ、Ⅲ、Ⅴ
E.Ⅱ、Ⅲ、Ⅳ
A.2,2
B.2,1
C.1,1
D.1,2
A.1、2、3、4、6
B.2、3、4、5、6
C.1、3、4、5、6
D.1、2、3、5、6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A.发行人
B.上市公司
C.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
D.证券期货基金合格投资者
A.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交易者
B.证券市场违法案件执法人员
C.为证券期货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者软硬件产品的供应商
D.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人员
A.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
B.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C.2020年4月29日起施行
D.2020年5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