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变航道、航槽。
B.划定、改动或者撤销禁航区、抛泥区、水产养殖区、测速区、水上娱乐区。
C.打捞沉船、沉物。
D.设置、撤除系船浮筒及其他建筑物。
A.森林高火险区
B.森林防火区
C.森林禁入区
D.森林禁火区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A.改变航道、航槽;划定、改动或者撤销禁航区、抛泥区、水产养殖区、测速区、水上娱乐区;
B.设置或者撤除公用罗经标、消磁场;打捞沉船、沉物;
C.铺设、撤除、检修电缆和管道;设置、撤除系船浮筒及其他建筑物;
D.设置、撤除用于海上勘探开发的设施和其安全区;从事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起重、钻探等作业;
E.进行使船舶航行能力受到限制的超长、超高、笨重拖带作业;进行有碍海上航行安全的海洋地质调查、勘探和水文测量;
F.进行其他影响海上航行和作业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