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1998年至2002年有关固定资产业务的资料如下:
①1998年12月10日,收到捐赠的尚需安装的新设备一台。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标明该设备的价值为2 200万元(含增值税额)。在该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自产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00万元;发生安装人员工资2万元。 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工并交付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69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②2002年4月11日将该设备出售,收到价款371万元,并存入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
要求:
(1)编制接受设备捐赠、安装和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
(2)计算该设备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应计提的折1日额。
(3)计算出售该设备所产生的净损益。
(4)编制出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资本公积”和“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A.5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登记180万元 B.5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登记200万元 C.20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登记2.34万元 D.20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登记2.10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于()实施。
A. 1998年12月29日
B. 1999年1月1日
C. 1999年7月1日
D. 199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