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A.乙
B.丁
C.戊
D.庚
A.乙
B.丁
C.戊
D.庚
A.没有任何关系
B.姻亲关系
C.继父母子女关系
D.养父母子女关系
A.(1) (3)
B.(2) (4)
C.(1) (2)
D.(3) (4)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A.如果经法院调解,乙原谅甲的行为,双方和好,乙不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B.甲与丙同居的行为不构成事实重婚
C.如果法院调解无效,乙坚持离婚的请求,应当准予离婚
D.乙在向法院提出离婚时,可以根据甲与丙同居的事实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A.在本案中,丙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在本案中,丙对甲所有的份额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对乙的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在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在本案中,丁不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A.甲是一起吸毒案件的证人,公安民警在办理该吸毒案件时,需要询问甲案发时有关情况,通知甲提供证言。甲可以提出在其住处进行
B.乙的邻居曾因从事极端主义活动被行政处罚。乙发现该邻居家中堆了很多砍刀,即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立案侦查,乙作证。乙的妻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
C.丙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人。庭审中,辩护人对丙的证言有异议,人民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为保护丙的安全,丙可以不出庭作证
D.丁系偏远山区村民,是某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证人。县公安局通知丁前往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应当补助丁因接受询问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A.并购重组委员甲的妻子去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甲可以审核该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B.发审委员乙的妻子为上市公司非公开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乙可以审核该上市公司的非公开
C.自然人丙拟要约收购某上市公司,其儿子的岳父丁同时持有该上市公司3%的股份,在计算丙的持股比例时可不将丁持有部分合并计算
D.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市公司任营销负责人的甲系上市公司监事乙的弟弟,则甲可纳入股权激励计划范围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