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指定银行核定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不超过申请银行的外汇实收资本或合并的营运资金。
B.对外担保余额指标可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或主报告行)直接使用,也可以分解给经总行(或主报告行)授权的境内分支机构使用。
C.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如需履约,可自行办理。
D.外汇指定银行在余额指标项下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境内外汇担保余额及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自有外汇资金的20倍
A.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C.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
B.境内个人可以对外直接投资。
C.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D.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A.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的外币现钞收付,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办理,适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
B.按规定已提取但未使用完的经常项下外币现钞,可以结汇或存入原提取外币现钞所使用的外汇账户
C.境内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商品的外汇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收取外币现钞,但应在银行办理结汇
D.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项下提取外币现钞业务,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