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处分
D.开除党籍
A.阅读已出版或发表的书籍、文章、书评
B.参加学术或作品讨论会
C.通过各种关系结识作者,逐步建立自己的作者群;密切联系作者,随时了解他们的创作信息
D.认真编辑出版社交办的书稿,在编辑过程中与作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E.审读自然来稿,注意发现新作者
A.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B.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C.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