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不包括()。
A.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B.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
C.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D.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木期实际扣除金额
A.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B.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
C.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D.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木期实际扣除金额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依据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计算结果填报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依据表内的“第11栏-第18栏”的公式填报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依据第11栏“销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计算结果填报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依据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计算结果填报
A.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B.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1~3栏
C.领用购进的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应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D.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于购进时按1%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A.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
B.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
C.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D.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
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销售的货物全部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D.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A.记账凭证
B.会计账簿
C.纳税申报表
D.财务会计报表
A.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涉税资料
B.税务机关通过调查等途径获取的数据
C.税收征纳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数据
D.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