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B.担任责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初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C.到岗已满2年而仍未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D.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
E.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5年续展登记一次
实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后,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持有():
A.初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B.中级或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C.学士学位证书
D.硕士学位证书
A.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的有关证明
B.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C.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
D.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E.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并予以改正或弥补。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对印刷复制单位和发行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为了加强对出版物质量的管理,新闻出版总署于2004年颁布了修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这个规章主要针对图书出版工作,与其他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无关。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版行政部门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施一定奖惩措施。
出版业的人力资源包括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人员。按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分为编辑人员、技术编辑人员、发行人员三类。一般来说,取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并可以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新进入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出版专业高级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