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A.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B.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如有两种以上理解的,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直接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A.甲在投保过程中因过失而致陈述有误,但该错误陈述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
B.甲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C.甲虚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
D.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保险合同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
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丧失了某些必要条件致使合同失去效力,称为()
A.合同终止
B.合同中止
C.合同复效
D.合同中断
[案情介绍]
李先生于1999年12月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李娇在中国人寿保险湖北宜城市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生命绿荫保险,保险金额共计8万元。今年5月,李娇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李先生向宜城寿险公司提出保险赔付申请,保险公司以李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李先生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推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李先生在诉讼中陈述:1999年12月,自己在被告业务人员的多次上门宣传鼓动下,加上爱女心切,就决定按被告业务人员为其设计的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为女儿投保。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被告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被告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曾查出女儿有任何病情,被告这才同意承保。在整个过程中,一切都是按照被告规定的程序进行,所以,并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体检医院是被告的定点体检医院,也不存在作弊行为;女儿生前活泼可爱,没有什么病态反映,自己根本不知道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被告称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属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