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指诗歌创作应“得意而忘言”、“意在言外”
B.批评宋代一些诗语言枯寂、淡乎寡味
C.指诗歌作品在平淡中包含丰富的意味和理趣
D.批评宋代一些诗以议论、说理入诗的现象
明代花鸟画
明代初期,因太祖朱元璋对南宋院体画风青睐有加,花鸟画大致延续了宋代院体工笔画风格,没有新突破。明宣宗朱瞻基同宋徽宗一样,雅好诗文书画,尤好花鸟画。他在位期间,宫廷画院的花鸟画风格面貌多样,有延续南宋院体花鸟画艳丽典雅风格的工笔重彩画家边文进,有出自北宋徐熙野逸风格的没骨画家孙隆,有笔墨洗练奔放、造型生动的水墨写意画家林良,还有精丽粗健并存、工笔写意兼具的画家吕纪。不过,这些风格面貌大多沿袭宋代花鸟画,并无根本突破。
从意境与格调方面看,这时期的花鸟画比宋代院体花鸟画略逊一筹。事实上,明代花鸟画的大突破直到中期以后才出现。明代中期,文人越来越多地参与花鸟画创作,他们的创作风格一开始就与院体画大相径庭,最有代表性的是吴门画派。吴门画派的成就主要在山水画方面,代表人物有兼擅人物、山水、花鸟的"吴门四家",即沈周、文徵明、唐寅、仇英。沈周与文徵明主要延续宋、元文人画传统,疏简而不放逸;唐寅与仇英主要吸收南宋院体画风,并融入了时代的精神特质,体现了当时的市民趣味。他们的花鸟画在吸收前代大师成果的基础上发展处鲜明的个性特征,在美术史上颇有影响。严格地说,吴门画派的花鸟画是对前代的延续,并没有开宗立派的意义。
然而,到吴门画派的弟子一代,花鸟画在陈淳、陆治、周之冕那里结出了硕果。陈淳早年习元代绘画,后学于文徵明,花鸟、山水兼擅。他将书法和山水画笔法融入花鸟画,运用水墨的干湿浓淡和渗透,巧妙地表现花叶的形态与阴阳向背,简练放逸又不失法度,开写意花鸟一代新风。如果说陈淳的大写意花鸟充分表达了笔墨的特性与画面的形式感,那么徐渭的作品则充分发挥了大写意花鸟托物言志的功能,浇胸中块垒,书澎湃激情。在绘画语言风格方面,他吸收宋、元文人画即林良、沈周、陈淳的长处,兼融民间画师的优点,同时将自己擅长的狂草笔法融入绘画。在其笔下,梅兰竹石被赋予了他强烈的个性,以狂怪奇崛的姿态傲视万物。他是第一个使用生宣作画的花鸟画家,利用生宣良好的吸水性来控制画面水墨渗化效果,表达特殊韵味。他还以泼墨法作花鸟,用笔墨的纵横捭阖表达自身的愤懑情绪。徐渭开创了大写意花鸟的新体派,八大山人、石涛、扬州八怪、海派乃至齐白石都曾受其影响。他的成就超越了早于他的陈淳,后世将二人并称为"青藤白阳"。
下列关于明代花鸟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明宣宗时,宫廷画院花鸟画风格面貌多样,但意境与格调比宋代院体花鸟画略逊一筹。
B."吴门四家"花鸟画在吸收前代大师成果基础上发展处鲜明个性特征,取得重大突破。
C.陈淳的大写意花鸟画充分表达了笔墨的特性与画面的形式感,开写意花鸟一代新风。
D.徐渭开创了大写意花鸟的新体派,其成就超越了早于他的陈淳,对后世影响深远。
下列对明代花鸟画取得丰硕成果的原因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A.画家们广泛地学习和借鉴院体画家、文人画家及民间画师的优良画风。
B.文人参与花鸟画创作以后,绘画作品更具有生活气息和时代精神特质。
C.画家们具有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激情和狂放奇崛、傲视万物的强烈个性。
D.画家们大胆尝试,或借鉴山水画笔法,或引书法笔法画人物,或使用新材料。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明宣宗在位期间,宫廷画院的花鸟画只是沿袭宋代花鸟画的风格面貌,没有取得突破。
B.明代中期,吴门画派的花鸟画由于创作风格一开始就标新立异,所以取得了最高成就。
C.陈淳学习文徵明用水墨的干湿浓淡和渗透表现花叶的技法,画风简练放逸又不失法度。
D.徐渭将狂草笔法、泼墨法融入大写意花鸟画,很好地表现了他的澎湃激情和愤懑情绪。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A.在项目学习小组中,陈晓勇扮演信息技术专家的角色,负责小组中的技术工作。在日常工作和汇报成果中,小组将依赖陈晓勇的技术帮助完成作品
B.一个具有过程性评价(如反思、同伴反馈、教师讨论)的项目合作学习,能够帮助陈晓勇修马提升他完成测验的技巧
C.研究项目将能够帮助陈晓勇提升做作业的技能。研究项目应包括选择主题并自己完成研究
D.项目学习中,只需要他在小组里面就可以了,他不完成任务也有其他同学完成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取2位。)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家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 000册以下(含5 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 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 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 000侧,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 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 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 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述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先经过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问题一:甲出版社给陈某的预付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二:甲出版社在2004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三:甲出版社在2005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远?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四: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侵犯了陈某的权利?
问题五: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也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