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6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300万元,201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0万元,2016年年初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200万元,2016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发生额为()万元。
A.借方100
B.贷方50
C.借方400
D.借方250
A.借方100
B.贷方50
C.借方400
D.借方250
A.应抵销应收账款350万元
B.应抵销信用减值损失35万元
C.应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8.75万元
D.应抵销所得税费用8.75万元
A.抵销营业收入900万元
B.抵销营业成本900万元
C.抵销管理费用10万元
D.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3.75万元
甲公司20×8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37.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为22.5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为15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60万,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年初减值准备为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减少到年末的20万,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期初余额为O),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扣除。
(5)至20×8年末为止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万元。
要求:
(1)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将形成暂时性差异,属于何种暂时性差异;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应交所得税;
(3)计算2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4)编制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A.660
B.1060
C.1035
D.627
A.应收甲企业款项的处理应遵循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原则处理
B.应收乙企业款项的处理应遵循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原则处理
C.应调减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200万元
D.应调增2013年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500万元
A.应抵销应收账款360万元
B.应抵销信用减值损失40万元
C.应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D.应抵销所得税费用10万元
A.33.75
B.0
C.11.25
D.22.50
A.0
B.3656.25
C.843.75
D.2531.25
A.25
B.95
C.100
D.115
A.25
B.95
C.100
D.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