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44周岁,石家庄人,农业部某部门干部;妻子,付芸,41周岁,邢台人,2005年在北国商城工作至今;两人育有一子,陈苏,16周岁,户口与陈铭在一起。家庭名下有两套普通住宅,一套位于裕华区,85平米,登记在陈铭名下,是陈铭于2012年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子;另一套在邢台,102平米,登记在陈铭名下,是付芸以商业贷款购买的,贷款未还清,此外陈铭家庭无其他贷款记录。(2)夏璃,38周岁:爱人周瑜,39周岁,夫妻二人都是石家庄人,家庭名下仅有一套在石家庄2005年以省直公积金购买的学区房,登记在夏璃名下,建成年代1990年,98平米,砖混结构,于半年前结清贷款,此外无其他贷款记录。(3)王延年,45周岁,保定人,离异;2009年入职石家庄某单位工作至今,一直正常缴纳社保,现他欲购买一套房屋自住。若陈铭全款购买夏璃名下的住宅,可以单独登记在陈苏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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