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推操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推操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A.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B.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行为即将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特殊情况下,对已经结束的侵害也可以正当防卫
C.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D.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A、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都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通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将其从犯罪中排除出去,不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C、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降低了丙的风险,不构成犯罪
D、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A.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B.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
C.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实施
D.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E.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A.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制服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C.宋某成立抢劫罪的犯罪未遂,后来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D.宋某反抗王某的殴打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
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的行为构成无过当防卫
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趁其不备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A.朱某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
B.本案必须先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C.公安派出所可以作出500元罚款的决定
D.由于是邻里纠纷,公安机关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能处罚
A.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给予处罚
B.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构成结伙殴打他人
C.朱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D.朱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