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在同印度就两国问题存在的问题的谈判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表述后来确定为()、()、()、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A.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互不侵犯
C.互不干涉内政
D.友好合作
答案
ABC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A.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互不侵犯
C.互不干涉内政
D.友好合作
ABC
A.国际关系准则
B.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A.毛泽东
B.周恩来
C.邓小平
D.陈毅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平等互惠和()
A.互不影响
B.互不侵犯
C.互不干涉内政
D.和平共处
A.相互协商的事项限于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内的事项,但超出税收协定适用范围,且会造成双重征税后果或对缔约一方或双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经我国主管当局和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同意,也可以进行相互协商
B.我国负责相互协商工作的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处理相互协商程序事务的税务总局授权代表为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或副司长,以及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人员
C.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已生效决定的执行,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D.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