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9%股权,甲通过协议方式又受让了1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Ⅰ 甲公司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Ⅱ 甲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Ⅲ 甲公司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
Ⅳ 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出具意见
A.Ⅰ、Ⅱ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E.Ⅲ、Ⅳ
Ⅰ 甲公司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Ⅱ 甲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Ⅲ 甲公司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
Ⅳ 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出具意见
A.Ⅰ、Ⅱ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E.Ⅲ、Ⅳ
A.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B.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C.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D.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E.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 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 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 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 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 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A.某上市公司股东甲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
B.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C.持有上市公司股东35%股权的自然人
D.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
D.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
E.持股30%以上的企业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以不发出要约收购;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D.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E.持股30%以上的企业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 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 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Ⅲ 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Ⅳ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 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A.Ⅰ、Ⅱ
B.Ⅱ、Ⅲ、Ⅴ
C.Ⅰ、Ⅳ、Ⅴ
D.Ⅰ、Ⅲ、Ⅳ、Ⅴ
E.Ⅱ、Ⅲ、Ⅳ、Ⅴ
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
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8%时
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8%和12%时
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8%和10%时
A.甲公司控制丙公司
B.甲公司、乙公司共同控制丙公司
C.甲公司、丁公司共同控制丙公司
D.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对丙公司均具备重大影响能力
A.2016年1月
B.2015年1月
C.2016年10月
D.2015年10月
E.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