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规定,工程质量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
A.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B.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C.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D.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的
E.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ABCD
A.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B.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C.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D.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的
E.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ABCD
A.以他人名义投标
B.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
C.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D.未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
A.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
B.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C.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D.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E.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
A.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B.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其社会影响程度不同,分为当地发布和全国发布
C.不良行为的公布期限可以延长或缩短,最短缩短至 3 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D.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
A.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永久公开
B.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优良信用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
C.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1年
D.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
A.基本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
B.优良信用信息长期公开
C.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高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具体公开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开部门确定
D.企业整改经审核确有实效的,可以缩短公布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E.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A.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
B.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
C.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
D.县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当公开本地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A.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由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B.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不属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
C.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省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奖励
D.违反有关法律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属于不良信用信息
A.根据被曝光单位对不良行为的整改情况,可以调整其信息公布期限
B.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的信息有误,可提出更正申请,但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C.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行政处理决定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E.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