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以赊购的方式购买甲公司产品,价税合计500万元。因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其持有的一套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甲公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应计入()。
A.资产处置损益
B.营业外支出
C.投资收益
D.其他收益
A.资产处置损益
B.营业外支出
C.投资收益
D.其他收益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C商品1000件,售价为120元/件(不含税)。甲公司按售价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将商品售出时,即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全部商品的代销清单时,其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A、借:应收账款126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8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360
B、借:应收账款一乙公司14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
同时:借:管理费用12000
贷:应收账款一乙公司12000
C、借:应收账款一乙公司14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
同时:借:销售费用12000
贷:应收账款一乙公司12000
D、借:应收账款12636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8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360
A.120 000
B.113 000
C.100 000
D.135 600
A.216
B.216.78
C.240
D.240.78
A、362万元
B、200万元
C、562万元
D、600万元
36
39.6
40
42.12
A.128.2
B.180
C.156.2
D.163.8
材料一:甲公司换出产品的成本为68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格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甲公司没有对该产品计提有待跌价格。
材料二:乙公司换出设备的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7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乙公司换出商标权原价280万元,已推销8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300万元。增值税额18万元,乙公司另以银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33万元。
材料三:甲公司将换入的设备和商标权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乙公司将换入确认为库存商品,甲乙不存在并联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
(1)编制甲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分录
A.借:原材料 4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贷:实收资本 561600
B.借:原材料 4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贷:实收资本 500000资本公积 31600
C.借:原材料 4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贷:实收资本 500000资本公积 61600
D.借:原材料 4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贷:实收资本 531600
Ⅰ换出办公设备作为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Ⅱ 换入丙公司股票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Ⅲ 换入丙公司股票按换出办公设备的账面价值计量
Ⅳ 换出办公设备按照账面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
E.Ⅰ、Ⅱ、Ⅲ、Ⅳ
A.190.12万元
B.200万元
C.192.06万元
D.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