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A.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依然可以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B.专利权人可将其专利权中财产权进行质押,作为权利质押权标,提供债权担保
C.汇票、支票、本票、债券都可以作为标进行质押
D.股票、股份可以进行质押
以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双方签字之日
C.进行权利登记之日
D.主管机关批准之日
A.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
B.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C.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D.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公证机关。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B.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监会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D.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