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
B.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C.诉讼代表人的性质与诉讼代理人相同,都是代表“被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
D.诉讼代表人因为也是当事之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与他有着利害关系,因此他的诉讼权利不受到任何限制
李先生在保险理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分歧,李先生有多种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下列()方式不妥。
A.调解
B.到保险公司示威
C.仲裁
D.诉讼
A.阿尔茨海默病
B.血管性痴呆
C.精神分裂症
D.抑郁症
E.额颞叶痴呆
A.买回电暖器之日起2年内
B.受伤之日起2年内
C.买回电暖器之日起1年内
D.受伤之日起1年内
案例二:
某医院有患者范某,49岁,离异。该患者消化系统有轻微的不适,各项检查的结果都是一些轻微的症状,但是病人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差,抑郁现象严重。患者一直认为自己的病没有被检查出来,终日忧虑。从外表上看,案主目前极度憔悴,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案主终日觉得自己被病魔所困,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时间不足6个小时,表现出严重的忧郁症,并夹杂着疑病症的症状。医院请专业社工为其提供服务。
问题:
(1).请结合案例说明什么是医务社会工作?
(2).作为医务社会工作者,从范某的情况来看,可以为她提供哪些服务?
A.一次造成(或可能导致)电量丢失十万千瓦时以上、二十万千瓦时以下或损失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及以下的
B.一年内由于个人差错累计造成(或可能导致)电量丢失二十万千瓦时以上、或损失金额在十万元以上
C.因为营销服务行为不规范,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
D.因为营销服务行为不规范,被国家和中央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
E.引起中央级诉讼案件的,经查主要责任属供电方的
犯罪嫌疑人马林,男,1986年3月6日出生;吕阳,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二人均是中学毕业待业在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常搭伴出去玩乐。2002年1月9日,马林与吕阳一起去县城里的网吧。二人玩了一上午的游戏。中午因费用问题与网吧老板田云发生激烈争执,被田云推搡了几下,二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晚23时许,二人商量好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人不备,将汽油洒在网吧的木质大门、窗户上,用打火机点燃。由于网吧出口已被大火封住,导致正在上网的人员中6人死亡、1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批准对二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在对二人进行讯问时,均未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吕阳的父亲吕森请求会见吕阳,并为其聘请律师,被侦查人员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予以拒绝。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告知马林和吕阳有权委托辩护人。吕阳委托其叔叔吕鹏(某公司职员,中专学历)担任其辩护人,马林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吕鹏经检察院许可,会见了吕阳,查阅了本案的所有诉讼材料,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吕鹏经法院许可又查阅了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吕阳,会见时人民法院派员在场。马林仍然不愿委托辩护人,审判人员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刘敏担任辩护人,但马林拒绝辩护,法院遂准许其自行辩护。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本案中公安局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本案中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A.批准付赔,因为特定事故可以导致劳森女士失踪并认定其死亡
B.发起法庭裁定给付的法律程序,由法庭对事实证据进行评估和决定是否能认定劳森女士死亡
C.拒绝付赔,因为15年后才能认定劳森女士死亡
D.拒绝付赔,因为在劳森女士失踪满15年前,该索赔被视为骗赔
A、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 4 年
B、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收行政处罚满 4 年的
C、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届满 1 年的
D、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收刑法处罚满 6 年的
A.王某不能直接起诉,因为他持有的股份不足1%
B.王某不能直接起诉,因为他未首先要求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诉讼中所得的赔款应归甲公司所有
D.王某应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因为他行使的是公司的诉权
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的
C.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当地经济发展造成损害的
D.行政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