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问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Ⅰ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Ⅱ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Ⅲ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Ⅳ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Ⅴ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A.Ⅰ、Ⅱ
B.Ⅰ、Ⅲ、Ⅳ
C.Ⅱ、Ⅲ、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A.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C.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D.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E.代控股股东及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A.标的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股票
B.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授予公司总经理120万股股票
C.因没有足够的资金行权,公司一名董事将获授的股票期权无偿转让给另一名董事
D.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 答案:ABCD 解析:A股权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股份总额的10%,即不得超过1000万股,其中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即不得超过500万股。 B超过了股本总额的1%,应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C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D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同意即可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