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案例:2007年3月15日,某供电公司在10kV线路巡视中,发现某村村民张某,在10kV线路保护区内建
触电案例:
2007年3月15日,某供电公司在10kV线路巡视中,发现某村村民张某,在10kV线路保护区内建设两层住宅楼,当场进行劝阻,并向房主下达了《安全隐患通知书》。房主未听劝阻,也拒绝在《安全隐患通知书》上签字。3月19日15时,施工人员邓某遭高压电击,从二楼顶摔落地面,造成左颞顶部颅骨骨折,硬外膜血肿伴右侧肌力减退。涉案10kV线路产权属该供电公司,现场测量10kV裸体导线对楼顶距离1.78m,房主张某建房承包给李某的建筑队,邓某与李某是雇佣关系,每天支付工资30元。邓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建筑队队长李某、房主张某、某供电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出院后期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98148元及后续治疗费。
1.三被告各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2.原告自己有没有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