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均是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72356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89421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23853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7954元,取得金银首饰修理清洗收入1000元。坞为含税收入。则该金店当月应纳消费税()元。
A. 7680. 94
B.0
C. 6913. 55
D. 7975. 64
A. 7680. 94
B.0
C. 6913. 55
D. 7975. 64
A.353617.92
B.353773.58
C.375000.00
D.376415.09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0万元。
(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万元,税额0.54万元。该批金融商品买入价4536.80万元。上述卖出价与买入价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0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7年2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0万元。
假设本期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1.业务(1)的销项税额是()万元。
A.34.20
B.34.50
C.72.00
D.73.50
62.业务(2)的销项税额是()万元。
A.340.26
B.340.80
C.597.06
D.597.60
63.业务(3)的销项税额是()万元。
A.0
B.169.81
C.180.00
D.300.00
64.2017年第一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万元。
A.402.43
B.758.17
C.1014.43
D.1184.24
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1日~24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0元。
(2)25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560000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80000元。
(3)27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B.款金项链20条,收取含税加工费5850元,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0000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
(4)30日,将新设计的C.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项链耗用黄金500克,不含税购进价格270元/克,无同类首饰售价。
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率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纳消费税()元。
A.51282.05
B.101282.05
C.202564.10
D.100000.00
2.业务(2)应纳消费税()元。
A.9401.71
B.28000.00
C.33333.33
D.23931.62
3.业务(3)应纳消费税()元。
A.250.00
B.1842.11
C.1886.84
D.1750.00
4.业务(4)应纳消费税()元。
A.0
B.7150.00
C.7531.58
D.6750.00
A.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
B.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C.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D.《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E.实际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A.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
B.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C.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货提供的建筑服务
D.《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E.实际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新
A.52.43
B.67.23
C.70.92
D.85.72
A.2 820
B.2 256
C.2 860
D.2 700
A.302
B.300
C.344
D.305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发生如下购销业务:
(1)采购原料乙烯12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已验收入库,支付运费2万元、装卸费15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采购燃料煤炭75万元,增值税税率13%,取得专用发票,货物尚未验收入库;购买钢材30万元用于基建工程,取得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7%,货物已验收入库;
(3)购进电脑10台,每台1.2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7%,电脑已经到货使用;
(4)销售塑料编织袋,增值税税率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30万元;
(5)销售民用塑料制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80万元。
以上取得专用发票均已认证,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额。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采用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80万元。
(2)委托某连锁企业代销产品,因资金紧张,经与代销单位协商代销单位提前结算价款,每件不含税售价60元,提前结算3000件。
(3)提供原料为甲企业加工产品9000件,该产品含税单价58.5元,货物已经发出,同类产品每件加工费为45元。
(4)通过本厂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产品给消费者,共收取价款74.88万元。
(5)捐赠给某学校办公用品一批,成本10万元。
(6)购进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8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
(7)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修理用配件,购进金额为10000元。
(8)购进生活用品一批,发给职工作为春节职工福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4500元。
(9)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已抵扣的原材料被盗,成本4万元(包括运费3500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4月应纳增值税税额。